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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征税新标准,出境旅游血拼客必备

时间:2015-12-29  发布:重庆旅行社:http://www.702399.com/  阅读:2316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近年来出境旅游客也在大幅度增加。大家都想通过跨越国界,从而增长对外国风土人情的了解。而出境旅游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不但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在外国购物带回本国没有的特产。对于外国购物最大的困扰来自于海关的增税标准,那么境外”物品入境“缴税的比例是多少呢?据我国海关单位获悉征税标准分类如下,可供出境旅游的血拼客参考。

第一类:征收百分之10

金、银、珠宝及其制品、艺术品、收藏品

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文具用品、玩具

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

附件(电视摄影机除外)

书报、刊物及其他各类印刷品

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

部分体育用品(除高尔夫)

邮票、乐器、食品、饮料

部分厨卫用具及小家电

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

原版录音带、录像带

第二类:征收百分之20

表、钟及其配件、附件(除高档手表)

电器厨卫用具及小家电空调及其配件、附件

自行车、三轮车、童车及其配件、附件

洗衣设备及其配件、附件

影音设备及其配件、附件

电视机及其配件、附件

电冰箱及其配、附件

纺织品及其制成品

电视摄影机

第三类:征收百分之30

高档手表(审定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高尔夫球及球类

第四类:征收百分之50

高档化妆品、名贵烟草及珍藏酒

【“免税商品”含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免交增值税的货物。所免的是其物品进入你所购买国家或地区的关税,并没有免进入中国关境内的关税。若您购买的东西若超过免税额度,我国海关同样要对您购买的商品征税!

【未免税商品包含】:

国家同时也规定境外旅游20种不予免税商品:分别是音响设备、电视机、放像机、摄像机、录像机、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照相机、洗衣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无线寻呼系统、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灯具、家具、和餐料等。

文件规定:《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2010年我国海关总输颁布了相关规定,“自用行李超5000元需缴税为主要内容的《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出境旅游客人自用的进境物品总值不超过5000元,海关会免税放行。若您携带价值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查实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的部分征税,但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会实行全额征税。

除此之后,境外旅游客携带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所以,境外旅游游客要时时注意,自用物品和境外购物品一定要”限量选购”,在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免除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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