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交通:重庆/呼和浩特往返 机票 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景区间使用当地空调旅游车(确保每人一正座),请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文明乘车、勿争抢座位、爱护车内设施设备、保护车内环境。
住宿:市区升级为经济型酒店(酒店干净卫生、配有热水器、彩电、空调、独立卫生间),确保每人每晚一床位,如遇单男单女时,如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可尽量安排三人间或拼房或加床(钢丝床);如无法安排三人间或加床时,游客须现补单房费。由于草原上已较冷,如天气情况不能入住住呼市请补房差50/人,草原入住豪华蒙古包(两人一顶蒙古包,配备太阳能热水器、电视、独立卫生间,蒙古包一般不提供洗漱用品及拖鞋,请游客自带)。指定酒店:悦嘉商务、锦颐商务等
用餐:3早4正(正餐:20元/人/正,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如不足十人,菜数和菜量将相应减少,草原饮食以羊肉为主、绿色无污染比较滋补,吃羊肉后不宜进食西瓜、啤酒等发寒性饮食,以防泄腹)。
门票:所含景点第一大门票;不含景点内小门票和景区内娱乐项目。
导游:当地中文持证导游服务(导服费:10元/人/团)。
小孩:1.2米以下儿童(不含1.2米),只含车位、半餐;不含往返火车票、床位、门票(产生费用自理);1.2米以上按成人操作。
赠送: 旅游人身意外险。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如参团人员为外宾请提前告之我社。特别备注:1、因不可抗因素导致行程变更或取消,我社尽力协调。根据实际行程情况,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和住房顺序进行前后调整。2、凡参加旅游团的团员请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包括残疾证、军人证等),按景区规定享受相应优惠。若因未出示或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部分赠送免费景点,如遇景点维护、维修,国家政策性关闭等特殊原因取消或游客自愿放弃,费用不退。